公证声明--浙江省参茸鉴定结果查询中心

公证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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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实现检测工作的公正性,特声明如下:

1.本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能独立完成各种检测任务,保证一切检测行为不受外部干扰。

2.本公司检测工作以国家、行业、省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为依据,对样品进行检测,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、准确。

3.本公司维护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、公正性,能及时地为委托部门或受检单位提供服务。

4.本公司工作人员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,不参与任何有损检测行为公正性的活动。

5.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学习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,保证工作质量。

6.本公司严格保守受检单位样品、资料、数据等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,除检测外不做它用,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。

7.本公司的检测人员不向非委托单位泄露原始记录、检测报告等有关数据及资料。

8.本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,收费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和企业的发展。

9.本公司保证不聘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检测人员,不聘用法律、法规禁止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;

10.本公司保证客户的送检样品按《检测协议书》上承诺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,不出具虚假报告;

11.本公司的工作质量接受社会公众及受检单位的监督,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处理。

 

注:鉴定证书网络查询有效期为两年。

浙江杭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